我公司为生产企业,计划出口一批设备(设备与我公司生产货物不相关),出口金额100万,购进价格50万,出口给我公司境外的公司,不是以投资的形式出口。境外公司分期付款。请问我公司能否自贸区退税?退税金额是按100万还是50万计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您好,是的,做相反的会计处理即可。
安全专用设备企业一次性在成本列支,另外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全部当年销售,成本结转,但是税法上该设备按直线法提折旧净残值10%折旧十年 交所得税时 这部分差异为什么算在调整会计利润里面 而不是算在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项里面 您好!对于您说的调整部分,在税法口径是只能扣除1年的折旧,而会计上全部扣除了,所以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是要纳税调增的。
现行政策规定,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小于500万的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那么请问这个扣除时要不要考虑固定资产残值,需不需要将残值从固定资产价值中扣除后再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按照税务系统报表,如实填报,正确计算所得税额。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
我们老总有两个公司A和B,他们都是生产企业,而且厂址在同一个地方。由于B公司还没有建设完,因此用A公司的机器设备生产了产品,并且以B公司自己的名义出口。请问各位专家,这种情况可以崇明退税吗?这种情况下,B公司若是商贸企业,在办理一些必要手续是可以的,若是生产企业则不行的。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 你好,相关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