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的办公场地,因公司提前解除合同,交给房东的押金退不回来,是否可以转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相关的政策依据是什么?谢谢
您好!
可以转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这个就是企业经营的损益,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常见不得税前扣除的费用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第一、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不属于公司的经营支出,即便这些费用有合规的票据,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例如:个人学历教育费用、个人所得税费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第二、应有发票却无发票或者发票不合规的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第三、未经核定的各项准备金支出税前不得扣除。
第四、税收法律、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第五、税收滞纳金、接受相关行政机构的处罚而支付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例如:因消防、环保等未达标的罚款或罚金)。
我司是一个监理公司,签署了项目监理合同,项目管理合同等。请问这些合同是否应该交印花税,如果要交,适用印花税税目表的那一项。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对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您好,我们公司有一笔业务,和甲方签的是服务合同,服务期限是三年,合同约定的是每个季度甲方付我们固定的服务费,为了提供这个服务,我们必须专门购买一些设备,和甲方的合同还约定3年后要将提供服务的设备归甲方,这个应该属于混合销售,那么我们购进这批设备应该怎么做账呢,是进入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呢,还是作为库存商品分三年摊完,还是应该怎么处理。设备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甲制衣有限公司与乙商城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签定《债务偿还合同》,乙公司承诺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向甲公司清偿全部债务,所欠贷款15257600元。除合同确认的债务金额外,双方尚余部分债务金额为结算。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催要,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故甲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申请宣告乙公司破产,乙公司对此表示异议。
如果还有其他上海代理记账报税,上海公司注册等问题,可随时咨询账易通,问个好前途~400-165-9298~ 如果符合长宁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话,按规定20日内税务机关必须完成认定。申请办理认定的时限: 增值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之前,应依照规定的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自我鉴定。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恢复征税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我们是一家免税的农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是种子苗木种植和销售。因为和一个事业单位长期合作关系,就以农民合作社的签的合同但除了,这种子苗木还做了一些景观和保洁的项目,问国税局说让我们按建筑公司的一般纳税人交纳,一算增值税和地税还有企业所得税为百分之13那怎么办有好的方法没!营改增的项目销售额应达到500万才符合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当适用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因为公司首次做票种核定的时候,申请的都是万位版的发票,一个月领票25份,如果公司合同金额每个月都上百万的话可以申请十万位的票种,这样就可以一张发票开出10万之内的不含税金额 公司首次做票种核定的时候,都是万位版的发票,如果一个月25张发票份数不够使用的话,可以申请超限量,如果连续3个月以上,每个月的开票金额都很大(基本上要达到百万)可以申请升十万位 初次申领发票要先在网上做票种核定,核定下来的发票数量一般都是万位发票,份数25,如果当月不够开可以申请超限量,如果合同金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