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说20万以下减半征收,我在每日税讯看到221-30减半,您看下哪个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年度利润总额预计39万,其余条件符合小微企业标准,请问此时我们是按照多少税率预交2018年应交的所得税?(2017年留抵1.5万,本年1-9月有交了2万,请问那么12月31号结账时计算2018年一月应该交的所得税应该是多少?分录怎么写?怎么计算?税率按照20还是25?是不是按照12月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乘以税率减去2017留抵的所得税减去一季度和二,三季度已经预交的所得税算出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