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账易通问答>纳税申报>总公司,分公司如何交所得税
问答首页记账报税(1888)纳税申报(2796)汇算清缴(2788)出口退税(421)其他问题(1178)

总公司,分公司如何交所得税

1位顾问回复385人看过

总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们是分公司,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分公司没有资质,是挂靠,当初公司老板没有和总公司谈到将来分公司有利润时所得税应该怎么汇总纳税的问题,前几年一直是亏损,2019年有利润需要交所得税,总公司不愿汇总纳税,所以分公司不能享受小规模优惠政策,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做?

专业顾问回答

金丽
金丽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5.0 /5.0

资深税务筹划师向TA咨询

您好。

总分公司有跨省吗?总分机构跨省的话,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是必须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管理,即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具体征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参照2012年第57号公告规定联合制定。

分支机构不属于独立法人企业,如果其总机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则汇总纳税企业可以享受优惠减免。建议与老板沟通,即使老板不想汇总纳税,税务也要求的。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