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写着一个月内付款,支付的承兑汇票小于6个月的,供货方就收取我公司(销货方)2%的资金占用费,然后给开普票,这个普票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例如,我公司应收对方23万元的货款,对方就给22万,其余的1万是资金占用费,给开1万的普票,这1万所得税前能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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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税前扣除。
回答仅供参考。
我公司向小额贷款公司借了一笔钱,借款利息对方给我公司开的是资金占用费专票,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请问这资金占用费专票我公司可以抵扣吗?这种属于贷款服务,目前规定是不能抵扣。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