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好!文件说:“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我想问我圈出来的那个数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高级会计师向TA咨询
这个数应该是全部收入的10%,请看下你们记录的全部收入(不含税收入),截图中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