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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在自贸区汇算清缴后发放,未在上年所得税清缴中扣除,是否能计入本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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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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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润
赵润服务年限:8客户评分:5.0 /5.0

资深创业导师向TA咨询

您好:

可以作为本年的费用,在本年扣除,但是记账也要计入本年。否则还是要算作去年的成本在税前扣除,自贸区汇算清缴结束了,就做专项申报,更正自贸区汇算清缴的内容。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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