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是2019年1月份,但是4月份财务才看到证书,四月份记入无形资产的,那么摊销需要补计1至3月份的吗?还有土地出让金是政府补助的,当时记入递延收益,但是记入无形资产的价值大于递延收益(税费和手续费),那么递延收益要根据土地使用权入账价值记入其它收益,还是根据根据递延收益的入账价值摊销记入其它收益呢?
您好 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收到政府补助时,收到金额大于当期确认收益的金额,如果当时做了纳税调增,摊销时就需要做纳税调减。
2017年3月,某市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该房产开发项目的资料如下:2015年3月以8000万元拍得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一宗土地,并缴纳契税;因闲置1年,支付土地闲置费400万元。假设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各项税金为33万元公司已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了土地增值税600万元,并聘请税务中介机构对该项目土地增值税进行审核鉴证。土地闲置费不是不能扣除吗 您好!而不是您说的土地闲置费用可以扣除的。
您好,我公司租用办公楼,并对此场所进行了装修,花了30万费用,开的专票,前期我公司做了长期待摊费用,按照5年时间进行了每月摊销,现在收到政府补助资金31.47万,政府的拨付文件马上下来了,我现在应该进行怎样的账务处理比较妥呢?我现在有点犹豫,下面这个是我公司根据政府要求做的通知报告,忘给予一个详细的讲解,多谢多谢 补充: 那我也分成5年摊销递延收益?那我需要每季度做所得税的纳税减免,还是年度清算时候在做呢?只要满足那3个条件,就可以不用征所得税,需要看红头文件具体规定。
你好,我前面有提问过这个问题,就我公司收到政府装修补助资金,我把预收转为递延收益后,那我前期已摊销5万怎么弄呢?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如果用递延收益直接冲减装修费,账务处理为 收到政府的装修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支付给装修公司费用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每期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长期待摊费用
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收到政府补助时,收到金额大于当期确认收益的金额,如果当时做了纳税调增,摊销时就需要做纳税调减。但是如果他是想让你不列入关注名单,而且你实际有点收入的话那就报点。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