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会计在本年1月及2月社保计提过程中,金额为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总和,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缴纳社保后凭证录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借记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贷记银行存款;3到5月份计提同1、2月相同,6月补交了3到5月的社保,分录要怎么记?之前做错的社保计提及缴纳现在怎样调整可使账务处理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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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计差错进行补提和补确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