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年检吗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也就是说分公司营业执照不需要进行年检,只需要定期报送年度报告。
二、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规定
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
三、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后果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四、如何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1、登录网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选择企业所在的地区;
3、第一次登录系统填写年度报告的,需先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
4、正常情况由联络员填写之前注册的基本信息,凭系统发来的验证码直接登录就可以填报;
5、企业联络人员有变动的,需先“企业联络员变更”,需填写以下内容:
(1)企业信用代码
(2)分公司负责人姓名
(3)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号
(4)原联络员姓名
(5)原联络员身份证号码
(6)原联络员留的电话
(7)新联络员姓名
(8)新联络员身份证号码
(9)新联络员电话
6、变更联络员后按正常填写注册的基本信息,凭系统发来的验证码直接登录就可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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