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是指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的行为。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会计将承担连带责任,被停止从事会计工作3年,严重的撤销会计工作资格,终生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触及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
偷税比例10%以下10—30%30%以上
处罚征管法处罚:
①补税
②滞纳金
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
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②判刑:3—7年
偷税漏税的处罚规定
一、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使用非法手段减轻或逃避自己纳税义务的行为,是造成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在实际中,企业和个人只要不傻,可能都会想方设法的少交税款。交出去的钱那可都是真金白银呢。采取的手段无非是偷税漏税和合理合规。偷税漏税和合理合规千万别走错路,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偷税漏税的处罚规定
一、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使用非法手段减轻或逃避自己纳税义务的行为,是造成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在实际中,企业和个人只要不傻,可能都会想方设法的少交税款。交出去的钱那可都是真金白银呢。采取的手段无非是偷税漏税和合理合规。偷税漏税和合理合规千万别走错路,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偷税漏税的处罚规定
一、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你好!企业偷税漏税属于违法行为的,偷税漏税是有处罚规定的: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以上情况,同时符合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2、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以上情况,同时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4、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5、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