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海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下,所得税实际缴纳时,看到书上的写:财务会计借: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预算会计借:非财政拨款结余 贷:资金结存。
请问预算会计不是一年才结转一次嘛?那假如第三季度产生所得税,10月份实交的时候怎么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这个科目呢?谢谢
你好,收到政府资金,当时是做递延收益,后续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您好!在新税法下,大部分财政资金均不符合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因此在收到递延收益时即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因为这个金额在浦东汇算清缴前已经实际支付,那么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不用进行调整。您好 不用计提这部分收入
企业收到的政府不征税收入,计入递延收益,是在收到当年全额申报还是在确认收入时申报?
企业所得税中没有专门对政府补助说明是征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好象只说了其他财政性资金应该征税,那么一般制造性企业取得的政府搬迁补偿、财政贴息、厂房建造补助款、新能源车补,是属于其他财政性资金吗?如果是企业所得税中的征税收入,那何时确认收入缴税?
问题1:从证券市场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利息收入算不算免税收入?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
您好,我公司去年申请了515人才市双创项目,在今年2月份收到政府补贴20万,请问这部分补贴款要交企业所得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