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通常是指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下设的内部会计主体,它们通常没有银行账户,不单独设置账套,不设置会计部门和人员。由上级单位拨给运营资金,从事业务活动的支出由上级单位报销,收入上缴给上级单位。从税法的角度看,总分机构中的总机构,大体对应会计法中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因此,新设立的总机构,均应选择独立核算模式。您好,登录电子税务局---。
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同时预缴带征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包括分包金额吗 补充: 依据哪个文件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国税函[2010]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请问建筑企业异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计提?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预缴时不需要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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