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刚成立老板投入五十万现金,但是生产的房产和生产土地都是老板个人名下的,没有过户公司,公司生产确实也是在无偿使用这些资产,像这种情况账务如何处理?房产税和土地税公司需要申报吗?
您好!
1.《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个人所有的房产是不是要缴纳房产税,与个人所有的房产的实际用途是不是经营有关。个人住房用作居住使用时,不是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所有的住房无偿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使用,房产的的实际用途就是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如果你们老板不缴纳的情况下,由你公司缴纳。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015号)进一步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如果你们老板不缴纳的情况下,由你公司缴纳。
无需做账务处理。如果你公司交税,在做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