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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总分公司如何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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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文件,总公司怎么汇总分公司的收入费用一起申报,在哪个表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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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皓强
杨皓强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4.8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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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要填写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在总机构的电子税务局里有该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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